为持续优化邯郸旅游市场环境,做强“成语之都、太极之乡”城市品牌,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,按照工作部署,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、低价旅游、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。专项整治期间,欢迎广大游客、旅游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,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。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重点整治内容
(一)导游乱象
1.未取得导游证、伪造、冒用、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,或未按规定佩戴电子导游证、未由旅行社委派私揽业务的行为;
2.导游服务态度恶劣,存在辱骂游客、甩团滞留,或私自兜售邯郸成语文创、非遗及土特产等行为;
3.旅行社或导游借邯郸“成语之都、太极之乡”等特色文旅IP在广告宣传中夸大旅游服务内容和质量,虚假承诺旅游行程安排的行为;
4.讲解词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、民族尊严,或歪曲邯郸历史文化的言语。
(二)低价旅游
1.以“零负团费”“免费游”等为噱头,以低于经营成本定价招揽游客,背离价值规律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;
2.虚假标注交通、住宿、用餐标准,减少景区游览环节,变相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行为;
3.以“太极养生”“红色康养”等名义针对老年人推出低价旅游产品,变相诱导消费的行为。
(三)强制消费
1.旅游合同未使用规范文本,存在含糊条款、价目不明,或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暗示强制消费的行为;
2.合同行程与实际行程不符,擅自增加购物点位、隐匿购物行程,或串通经营者欺骗、胁迫游客消费的行为;
3.在高速公路下道口,广府古城、响堂山等景区周边,存在尾随纠缠游客、强买强卖商品或强迫接受服务的行为。
二、举报方式
举报电话:0310-3051234(24小时畅通)
举报邮箱:hdwlscgl@126.com
三、其他事项
1.举报人提供线索时,请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涉及人员及具体经过,尽可能提供合同、票据、录音、视频等佐证材料,并如实填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对证据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2.我局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;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3.请广大游客出游时选择正规旅行社,签订2026版《团队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;如遇上述违规问题,请及时保留证据并举报。
希望各涉旅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诚信规范经营。让我们共同携手,营造安全、舒心、文明、和谐的旅游环境,推动邯郸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。
特此公告。
邯郸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
2026年3月20日